为了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转变,增强服务意识,提高办事效率,塑造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和便民、惠民的良好形象,我中心特做出如下服务承诺:
一、高效办理,服务于民。对保障性住房的手续办理公开、公正。严格执行“三级审核,两次公示”制度,做到待人接物热情,答复处理规范。
二、完善工作制度,建立长效机制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、一次性告知制、限时办结制、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,进一步强化职能职责,公开办事内容、办事流程,明确工作责任和办结时限,对办事拖沓、扯皮推诿、吃拿卡要、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,一经查实,进行严肃处理。
三、为住房困难家庭办实事,加快主城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进度,新增加廉租住房补贴300户;新增廉租住房204套;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50套。按照符合条件必保障的原则,实现 “应保尽保”。
四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。保持值班电话工作时间畅通,热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咨询、投诉,做到有诉必接,有接必查,有查必果,有果必复。设立举报电话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及时反馈检查及处理信息。举报电话3271030。
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
二0一三年四月十日